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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实施简介
上海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补贴
黄浦区
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(GB/T29490)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,资助金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首次认证费用。
——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。
静安区
依法注册登记和纳税登记在本区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首次实施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国标:GB/T 29490-2013)并获得认证证书。经专家认定后,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,资助金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首次认证费用。
——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
徐汇区
对于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和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,经认定,每家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认证费用奖励,但不得高于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,也不得高于首个认证周期实际的认证费用总额。
——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。
长宁区
对通过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认证的单位,按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费用的50%且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支持。
对获得ISO9000、14000、18000、22000、HACCP、测量等管理体系认证或有机产品等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单位,每完成一个认证,给予一次性支持1万元。
——本办法自2021年5月8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。
普陀区
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、机构,可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50%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的资助。
——本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(限时申报)
虹口区
单位贯彻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GB/T29490-2013)标准化建设,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,依申请对收个认证周期内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给予50%的资金支持,同一单位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(每年扶持总数不超过10个)。
——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。
杨浦区
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(GB/T29490)的企业,可申请实际发生首次认证费用50%的资金资助(不含监审费用),对同一单位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。
——【资助范围: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首次认证费用(以认证证书日期为准)】
闵行区
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GB/T 29490-2013)认证,经评审,给予验收通过的单位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。
——限时申报,分上半年下半年2批。
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,对贯彻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GB/T29490-2013)标准化建设,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扶持5万元。
——本办法自2020年7月15日起施行,至2023年7月14日止
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,对于首次通过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国家标准GB/T29490—2013)体系认证的,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。
——本文件自2020年5月15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4年5月14日。
松江区
对贯彻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标准化建设,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,按实际发生费用90%给予补贴,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——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。
青浦区
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。对初次通过认证的企业,给予10万元的认证资助,并对三年后再次通过认证的企业,再给予10万元的认证资助。(区科委)
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、SA8000以及地理标志等项目的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(区市场监管局)
——本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
奉贤区
鼓励区内企业贯彻实施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国家标准,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体系认证(GB/T 29490-2013 标准)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。
——本办法自2023年1月20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崇明区
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。对上海市专利试点、示范企业贯彻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标准化建设,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企业,按与认证机构直接关联的认证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。
——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为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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